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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環境給我們提供了人類文明所必須的各種物質和條件,沒有環境就沒有我們人類的文明,所以環境是人類文明產生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但是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工業文明的進步,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保護環境勢在必行。
一、我國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的政策背景
環境問題不是一個單一的社會問題,它是與人類社會的政治經濟發展緊密相關的。環境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人類社會發展尤其是那種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的必然產物。
西方國家已經進入了工業化社會,他們已在償還工業化起步階段以來對環境欠下的債務。我國正在進行,正在經歷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過渡。我們決不能走西方國家
“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應該提前把環境保護放到一個重要的位置。這既是歷史的教訓,也是我們面臨的必然選擇,在環境危機日益深化的情況下一種被動選擇。因
為環境問題已成為危害人們健康,制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1、環境污染問題嚴重
污染問題是人類社會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它也是人類社會活動的必然產物。雖然經過多年的治理,我國環境污染加劇的趨勢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環境污染問題依然相當
嚴重。山東第三方環境檢測統計,2004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2254.9萬噸,比2000年增長了15%。在全國七大水系中,根據413個水質監測斷面記錄,只有41.6%的斷面滿足國家地表水三類標
準,比2000年下降16.1%,長江、珠江的水質較好,海河、黃河、淮河、遼河、松花江的水質較差,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04年城市空氣質量41.4%
達到二級標準,比2000年的63.5%下降22.1%,酸雨污染問題嚴重。城市噪聲擾民較為普遍,7.3%的城市處于嚴重或中度污染水平。重大污染事故時有發生,我國進入了一個
的高發期。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成為制約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障礙因素。
2、生態惡化趨勢加劇
生態環境是人類生產和生活中與之發生聯系的自然因素的總和,人類的活動必然對這些因素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破壞的范圍在擴大,程度在加劇,
危害在加重。土地退化嚴重,全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67萬平方公里,約占國土面積的38%,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積1萬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積已達262萬平方公里,
并且每年還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全國森林面積17491萬公頃,森林覆蓋率18.21%,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積列世界第134位,占國土面積32.19%的西北五省
(自治區)森林覆蓋率僅為5.86%,亂砍濫伐現象仍屢禁不止。草地退化、沙化和堿化的面積達1.35億公頃,約占草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一,并且每年還在以200萬公頃的速
度增加。水生態系統失衡,2004年,全國有79個城市缺水,有2340萬人口,1300萬頭大牲畜發生臨時性飲水困難。野生動植物豐富區面積不斷減少,亂捕濫獵和
亂挖濫采現象屢禁不止。生態環境惡化,嚴重影響和我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國家生態環境安全。
3、入世給我國環境保護帶了新挑戰
我國在2001年加入,即通常所謂的入世。入世后,我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還要履行相應的義務。發達國家會要求我們執行與之同樣的高環境標準。因此,WTO的一些綠色條
款,有可能對我國商品出口造成影響,限制了國內那些不符合環境標準商品的出口貿易。這就要求國內企業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加大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建立環境管理體
系,持續改善環境行為,以提高產品的。但是,高環境標準又會導致產品成本增加,降低產品競爭力,阻礙其產品順利進入。因此,如何協調高質量與產品成本之間
的關系,成為入世后我國環境保護政策面臨的新挑戰。
4、落實科學發展觀重要舉措
二、我國當前環境保護政策的主要內容與分析
建國后相當一個時期里,我們沒有意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但是環境問題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忽視環境保護,人類社會必將為自身的發展而付出代價。隨著環境問題的
凸現,國務院于1973年成立了環保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全國開始“三廢”治理和環保教育,這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始。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環境保護政策已
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它具體包括三大政策八項制度,即“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環境管理”這三項政策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
時”,“排污收費”,“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請登記與許可證”,“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等八項制度。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策
環境保護政策是把環境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圍,通過各種方式達到有效率的污染水平因此,預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是解決環境問題的最有效率的
辦法。中國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就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防止環境污染的產生和蔓延。其主要措施是:把環境保護納入國家和地方的中長期及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對開發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2、誰污染,誰治理政策
從客觀角度看,環境是一種稀缺性資源,又是一種共有資源,為了避免“共有地悲劇”,必須由環境破壞者承擔治理成本。這也是國際上通用的污染者付費原則的體現,
即由污染者承擔其污染的責任和費用。其主要措施有:對超過排放標準向大氣、水體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征收超標排污費,專門用于防治污染;對嚴重污染的企事業
單位實行限期治理;結合企業技術改造防治工業污染。
3、強化環境管理政策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無法通過私人市場進行協調而得以解決。解決外部性問題需要依靠政府的作用。污染是一種典型的外部行為,因此,政府必須介入環境保護中
來,擔當管制者和監督者的角色,與企業一起進行環境治理。強化環境管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強化政府和企業的環境治理責任,控制和減少因管理不善帶來的環境污染
和破壞。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法規與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機構及國家和地方監測網絡;實行地方各級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對重要
城市實行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三、政策科學視角下的 我國環境保護政策分析
我國的環境保護政策不是一項具體的政策,而是形成的一個完善的政策體系。下面筆者將從政策科學的角度對現階段我國環境保護政策做出具體分析。
1、在政策目標取向上,重視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政策目標是政策所希望取得的結果或完成的任務。政策的目標取向決定了在制定政策方案過程中的價值抉擇。環境保護是
我國的一個具體要求,也是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我國的環境保護政策不僅考慮環境保護目標的需要,同時也注重環境對經濟系統可能造成的負擔。一般來說,
我國環境政策的總體戰略是“環境與經濟協調型”的,而不是“環境優先型”的。這一特征與我國環境政策的政策背景相一致,我國正處于“”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人
們生活水平不高的國情下,追求“環境優先”的政策取向是不現實的。
2、在政策主體上,政府是政策的制定主體和執行主體。政策主體是指那些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的個人或組織。由于各國的社會政治制度、經濟發展狀況、
文化傳統等方面的不同,各國的政策制定主體也有所差異。我國在以政府為本位的現實狀況下,政府是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主體。我國政府擔當著環境治理的重任,一些社
會團體和企業雖然也參與環境保護事業,但由于環境保護政策已把權力基本上都授予政府,他們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缺乏多元參與的治理體系,是我國環境保護政策執
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因為政府理性是有限的,政府在制定和執行環境保護政策方面都有局限性,會面臨決策失誤和執行不力的困境。正是這些局限性為社會團體和個
人參與環境保護事業提供了空間。
3、在政策作用點上,注重同時從根源上預防和從后果上治理。我國“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政策表明環境保護政策既要處理已經出現的后果,更要采取措施預防新的環境
問題。預防新的污染源出現,可以把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而對環境污染的治理則是一種補救式措施。所以,在具體的環境保護工作中要堅持把預防與治理
二者結合起來,更好地發揮環境保護政策的作用,追求理想的政策效果。
4、在政策的實施機制上,管制性手段和誘導性手段相結合。管制性手段是政府直接利用政策干預環境保護,而誘導性手段是政府借助市場機制誘使企業因符合自身利益而保
護環境。目前,管制性手段仍在我國占主導地位,價格、稅收等一些起到誘導性作用的經濟手段使用得較少。而管制性手段因政府部門和官員的自利行為會呈現“軟化”現
象,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所以,從長遠來看,運用經濟手段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是一種必然趨勢。
四、我國環境保護政策實施中的問題與政策建議
我國的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在實際工作中得以落實,取得了巨大成績。目前,我國環境污染已基本得到控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也得到一定遏制。這與各項政策的作用是分
不開的,這些政策成為國家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監督管理的有效工具。以2004年為例,據國家環??偩纸y計,全年共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數80079件,確定交納排污費單
位73.3萬個,共征收排污費94.2億元,當年辦理環境設立項目323264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率99.3%,“三同時”制度實際執行項目78907個,合格項目76038個,執行
合格率95.7%,當年完成限期治理項目數22649項,關停并轉企業13338個。進入2005年以來,又先后有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河南冶金研究所焦作東方金鋁公司電解鋁技術
改造項目等一批項目因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法被叫停,并責令限期整改。近期,因松花江污染事故國家環??偩志珠L解振華引咎辭職,掀起了新的“環保風暴”。
由上可以看出,我國的環境保護政策的執行力度是較大的。其中,這與黨和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以及社會各界環保意識的提高密切相關。但是,我們也應該看
到,現行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如何認識這些問題,并對政策做出相應調整,是環境保護政策作用得以發揮的關鍵。
首先,有些政策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已經不能解決現實問題。任何公共政策都是在一定社會環境中生成和發生作用的。如果政策的環境變化,政策也要
隨之改變。我國正在經歷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而這個轉變就是我國公共政策的客觀政策環境,所有的公共政策都要與這一轉變相適應,環境保
護也是如此。我國從開始實行環境保護以來,制定了大量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它們為我國的環境保護提供了客觀法理依據,在我國的環境保護事業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基本建立,社會經濟的運行方式發生了很大轉變,原有的環境保護政策已經不能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需
要。如“三同時”制度原本是從源頭上解決污染問題的重要措施。但這些管制性措施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隨著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硬的預算約束機制使企業投資于
治理污染設施缺乏利益上的激勵,加上政府企業信息不對稱的影響,企業會采取機會主義行為,著眼于短期效益最大化,而盡可能減少環境方面的投資,從而使“三同時”制
度逐步失去應有的效力。
其次,有些政策未能充分體現價值規律的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偏離了原有的目的。如排污收費標準應根據污染物的治理費用和社會損失費用確定,至少不能低于污染治理成
本。但目前的排污收費標準偏低,僅為治理設施運轉成本的50%左右,某些項目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致使許多企業寧愿交納排污費而不愿進行治理。
最后,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角色定位不合理,弱化了其他治理主體的責任。在我國目前的環境保護工作中,政府仍承擔著主要治理者的角色。據統計,70%以上的環境保護投
資是政府或公共投入,而一些西方市場經濟國家近60%的污染物消減和控制投資是由私人部門直接支付的。單一的投資主體造成我國環境治理經費嚴重不足,環境保護政策資
源不足,影響了環境保護政策的落實。
可持續發展戰略”已為國際社會廣泛接受、認同。
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于1987年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對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從社會觀角度,可持續發展主
張公平分配,包括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資源的公平分配,當代人和后代人資源的公平分配;從經濟觀角度,可持續發展主張在保護地球上自然系統的基礎上經濟持續增長;
從自然觀角度,可持續發展主張人與自然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