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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通報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行動完成情況
2018年3月26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管言明介紹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行動完成情況。
管言明首先感謝各位記者朋友長期以來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無私奉獻。
管言明指出,2017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組織召開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動員大會并印發《2017年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后,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落實劉家義書記“聚焦問題抓要害,找準病根開藥方”的總體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各司其職,綜合施策,強力攻堅,全省上下呈現出領導重視程度、政策投入力度、攻堅舉措精度、責任落實硬度、合力攻堅強度前所未有的新特點。通過全方位、全過程、全區域推動省《攻堅方案》落地見效,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取得顯著成效,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首戰告捷。根據各市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報送數據和第三方評估情況,截至2017年底,省《攻堅方案》列出的4大類28大項55小項攻堅任務,除柴油車顆粒物捕集裝置安裝和檢測兩項任務因環保部不作強制量化考核要求而作出調整外,剩余53項目標任務總體完成,其中全面完成的50項,占94.34%,基本完成的3項,占5.66%。
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行動成效
一是大氣污染防治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7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57μg/m3,比國家下達任務降低了4μg/m3。2017年第四季度,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7個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25.0 %、25.0 %、21.0 %、33.7 %、26.2 %、27.3 %、16.0 %;重污染天數同比分別下降66.7%、77.8%、75%、76.5%、80%、66.7%、55.6%。2017年全省完成關停淘汰落后煤電機組166.65萬千瓦,清理電解鋁違法違規項目322.25萬噸,完成了國家下達我省的2706萬噸的壓煤任務。7個傳輸通道城市完成氣代煤電代煤改造57.04萬戶,按時完成國家下達的40.9萬戶改造任務。全省排查并完成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84960家。全省排查并淘汰燃煤小鍋爐共計38953臺。17市均按省《攻堅方案》要求制定并印發了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方案,7個傳輸通道城市均制定并發布了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鑄造、醫藥等行業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并在采暖季嚴格落實。多部門聯合開展對重型柴油車的綜合執法檢查,共出動警力59萬余人次,查處“冒黑煙”交通違法8630起,違反禁令標志指示交通違法12.6萬余起;濰坊港、煙臺港已分別按《攻堅方案》期限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改為LNG貨車和鐵路運輸;7個傳輸通道城市和泰安、萊蕪2市轄區內加油站已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達到省《攻堅方案》要求。
二是流域水污染反彈趨勢得到遏制。
全省83個地表水斷面中劣五類水體2個,劣五類水體比例2.4%,已達到省《攻堅方案》地表水劣五類水體比例控制在9.6%以內的年度目標。全省178家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已全部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在線監控設施安裝。焦化、氮肥、造紙三大行業和原料藥制造、制革、印染三大行業清潔化改造分別完成100%和92.3%,超額完成省《攻堅方案》完成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全省排查河湖違法建筑和違法活動數量54531處并已全部完成整治。2017年底前需封堵的非法設置入河排污口2120個已全部完成;沿海7市共排查73個入海排污口,其中6個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均已取締。全省198個黑臭水體中,整治完成率91.9%,完成了省《攻堅方案》“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60%”的目標任務。2017年以來,新建(擴建)城市污水處理設施81.1萬噸/日,升級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91.5萬噸/日,全省新增建制鎮污水處理能力31.9萬噸/日。菏澤成武縣東郊水廠等6個飲用水源地區劃已獲省政府批復。
三是一批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得到集中解決。
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主要保護對象得到有效保護,各類生態系統功能明顯提升。涉及自然保護區的15個市扎實開展查處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專項行動,完成關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企業22家,拆除違法違規建筑69.34萬平方米,清理海上養殖1.6萬畝;全省有2宗采礦權已解決與自然保護區重疊問題;有10宗探礦權通過縮減勘查區塊面積退出了自然保護區;7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723個突出問題中,已完成整改547個;環保部遙感監測通報的27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初步核實違法違規問題683個,已完成整改518個;全省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全部按要求建立了管理機構,全部編制了總體規劃,其中9個已獲得批復。
四是全省環境執法攻堅持續加壓形成震懾。
全省共建立一級網格17個(市級),二級網格182個(縣級),三級網格2100余個(街辦級),四級網格5萬多個(村居級),全省配備專職網格員4800多人。自攻堅行動啟動以來,省、市兩級公安環保聯席會議制度已建設完成,17市全部設立公安環保聯合執法辦公室。辦理阻擾環保執法、暴力抗法等案件35起。公安、環保部門共開展聯合執法行動742次,共召開公安環保聯席會議 258次;環保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建立聯動機制,完善定期會商、信息共享制度。召開環保、紀檢監察、檢察機關聯席會議108次,共問責2223人;省、市、縣三級均已建立公安環保案件移交制度,環保部門向公安部門共移交案件1160件,共行政拘留864人,追究刑事責任322人;共查辦未批先建案件9204件,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5739件,累計罰款10.91億元。其中,查處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1個,查封扣押293家,限產停產400家。
省環保廳在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行動中的工作
省環保廳作為總牽頭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省《攻堅方案》的總體要求,將綜合整治攻堅行動作為環保工作的首要任務,高站位,勇擔當,以“釘釘子”的精神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一是迅速落實,推進攻堅責任傳導到位。
成立了由分管廳長任主任的“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行動督導調度辦公室”,抽調6名骨干集中辦公,制定了12項工作制度,采取“四步”監管法落實責任,開展督導調度。廳黨組及時聽取匯報,研究癥結,推進落實。
二是梳理問題,逐項逐條分解落實攻堅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環保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依據《攻堅方案》梳理出的4大類28大項55小項環保攻堅任務,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層層落實責任,形成了齊抓共管合力攻堅的大格局。
三是強化調度,對重點環境突出問題實施督辦。
按照“以天保周、以周保月”的攻堅調度要求,實施環保系統每日一調度;17市和22個相關部門(單位)每周一調度,對重點問題實施專題調度,每周匯總形成《攻堅行動專報》報省委省政府,累計編發25期。針對重點環境突出問題,先后以省環保督察辦、省環保廳、省綜治督導辦三種督辦形式,向相關市和部門(單位)下達33件督辦單,督促重點工作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
四是強化匯總,定期分析攻堅任務進展。
先后5次召開廳黨組會研究部署工作落實情況,2次向17市和22個牽頭部門(單位)反饋攻堅進展并督促推進,5次向省委省政府專題報告攻堅行動進展情況,省委主要領導、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分別作出批示,給予指示指導。
五是明查暗訪,全面推進突出問題整改落實。
攻堅行動開展以來,多次組織并參與省人大、省政協、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開展的明查暗訪,組織16個省相關部門(單位)成立9個專項督查組,對17市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從2017年10月16日開始,省環保廳成立了17個省級督巡組,由廳級領導包市,處級干部帶隊,對全省17市進行5輪次督導檢查,有力地推進了攻堅方案所列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
六是注重實效,組織開展自查評估和第三方評估。
按照攻堅行動總體安排,2017年底前組織17市和22個相關部門(單位)開展了自查評估,并在攻堅期間按照任務和時間節點,采取政府購買方式,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各市各相關部門(單位)落實《攻堅方案》情況進行了評估。通過動態持續評估,推進了攻堅行動深入開展。
新聞發布會上,管言明還回答了記者提問。中央駐魯新聞單位、香港新聞媒體駐魯分支機構、省直及濟南市主要新聞單位參加新聞發布會。